优秀公安局党委书记
刘想有
1932年生于良田洋得坑村。194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先后送情报到归善、南山等地与地下党组织进行单线联系活动。1950年下半年,良田因经济困难学校不能聘请教师,组织派我到中心学校任教。白天在学校教书,夜晚便到嶂上、宫子尾、田心等村办夜校,为提高群众的文化水平作贡献。
1951年7月调潮汕专署公安处管训总队;1953年在潮汕专署,粤东行署农业税工作队。先后到潮安、澄海、惠来、揭阳、梅县等地帮助做好查田定产工作。1954年调入潮安县粮食局、潮安县委组织部、华侨投资公司、中共潮安财贸总支等单位,先后任人事股副股长、干事、经理等职;1960年在潮安县检察院任助理检察员;1963年出席潮安县先进工作者代表会。1968年2月在潮州卫生革委会任政工组长。1972年12月调潮安县公安局,先后任预审股副股长、股长、潮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、中共潮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、政治处党支部书记等职。在检察院、公安局工作期间,长期和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作斗争。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,做好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,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获各种证书。1987年被选为中共潮州市第七届代表。1991年7月被公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二级金盾荣誉奖章。1992年10月离休后,被选为中共潮州市公安局离休老干部党支部书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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