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女兵成为省党代表的
刘清
原名刘素清,1931年生于良田岭下村。194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参加游击队,活动在八乡山、揭陆华边,负责交通站工作。
1950年调丰顺县公安局工作,同时参加土改任组长。1951年任丰顺县中共四区区委、妇女主任。继任丰顺县妇联组织部长,同时被选为丰顺县人民代表。1955年调龙川县任中共二区区委、组织委员。后选为龙川县第三、四次妇女代表并选为主任,同时选为龙川县第三、四届人民代表和政府委员,抽去参加社教运动任工作团副团长、代理城镇公社书记;又被选为中共龙川县第一、二次代表和县委委员。1970年调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九师十一团、十五团任后勤处副处长并评为先进工作者。1974年调任河源县妇联主任;1980年被选为河源县第七次妇女代表并被选为主任;同时被选为河源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和常务委员;又被选为中共河源县第四次代表和县委委员;1980年7月被选为广东省第五次妇女代表;1979年至1981年被评为广东省妇联“三八红旗手”;1983年被选为中共广东省第五次代表;1986年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并获国家计生委奖章一枚。
她在多地多次被选为妇女界一个代表人物,事业有成,名流千载。于1989年离休,定居深圳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