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
(一)机构设置
1.本会设会长1名、名誉会长若干名、顾问若干名、常务副会长若干名,副会长若干名。会长、名誉会长、顾问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由超过十名以上的会员联名推荐,并提交会员大会通过。揭西良田经济促进会班子每届任期三年,可连选连任。任期内,个人若发生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变化或不称职的情况,可由常务副会长会议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。 2.会长由常务副会长选举产生,并经经济促进会会员大会通过。 3.本会设立秘书处,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,副秘书长2名,秘书若干名,每届任期三年,可连选连任。 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由会长推荐、由会长办公会议通过。任期内,个人若发生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或不称职的情况,可由会长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。 (二) 岗位职责 名誉会长:为本会运行及发展进行监督,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,为家乡良田经济建设出谋献策。 顾问:为本会运行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,为家乡良田经济建设出谋献策。 会 长:负责本会全面工作,根据本会章程行使相应职能,负责执行会员大会、常务副会长会议决议及相关重大事项决策,签署各类文件,审批财务收支。 常务副会长 :提名并通过会长人选,参与本会重要决策,对本会运行情况出谋献策并进行监督。 副会长:负责会员入会的推荐工作,对本会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;按照会长的指示行使相关职权,协助会长负责组织本会的各项事务,协助会长组织执行本会会员大会、常务副会长会议。 秘 书 长:在会长的领导下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。制定本会工作计划及年终工作总结,领导秘书处做好文件收发、会议记录、会员编册、档案保管等日常工作,策划各项活动,在促进会网站上报道好人好事、出版会刊,完成会长布置的其他工作。 副秘书长:协助秘书长工作,分管本会运行事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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